学员管理规定
日期: 2015-09-25 信息来源:
一、上课学员必须携带党课教材、笔记本。
二、迟到15分钟以上,视为旷课。
三、旷课1次,不予结业。
四、迟到2次,视为旷课1次,不予结业。
五、上课违纪(如:看课外书、玩手机、睡觉、聊天、听MP3等)累计2次,不予结业。
六、严禁“两替”(替签到、替上课)。一经查实,培训者不予结业,顶替者反馈各学部教育处理。
七、上课无故早退者,不予结业。
八、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,允许请假1次,需事先请假(填写专用请假单,各学部党小组长签意见,支部盖章)。若需请假达到2次及以上者,推至下一期培训。
九、若已请假1次,不得再有违纪行为,否则不予结业。
十、小组讨论未参加的或者本期培训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交学习心得的,均不予结业。
科园教育中心党支部
2015.03.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