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清明放假通知
日期: 2017-03-29 信息来源:
教育中心各部门:
2017年清明节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单位实际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三天。其中,2017年4月4日(星期二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按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表行课。
二、各学部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,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严禁组织学生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活动,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,请各位教职工保证通信畅通。
四、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对留校学生的晚间查寝工作,严格要求,不得脱岗。
电子科大科园教育中心
2017年3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