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
日期: 2017-02-24 信息来源: 学工部、教学服务部
全校同学们:
新学年开始,为大家营造出一个安全、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现对于宿舍安全做出以下要求:
一、用电及消防安全
1.严禁私自接线、接电,严禁私拉线路。
2.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其他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,避免因用电负荷超载或相序不同短路而引发火灾。
3.宿舍内禁止存放或使用电水壶、电饭煲、热得快、烘鞋器、烘干机、电热毯、取暖器等功率较大的电器,以防火灾发生。另,接公寓管理委员会通知:一切发热的电器只要出现在学生公寓,均视为违规电器。
4.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,如有异味、异声、高热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同学们在离开宿舍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开关。
5.禁止在宿舍内饮酒,宿舍内出现酒瓶,无论是否打开过,一律视为饮酒。
6.不得使用明火(例如:点蜡烛等),不在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各寝室同学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查,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,则当事寝室所有同学不得参与学期评奖、评优等活动,并视需要进行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晚出,晚归
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,营造安全、健康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学校决定对学生晚出、晚归等行为加强管理。
1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严禁晚出、晚归。学生宿舍实行每晚23:00统一关寝室大门,学生必须在关寝室大门前回宿舍,按时就寝。凡在关寝室大门后进、出宿舍楼者,视为晚出、晚归。
2、严格执行晚出、晚归登记制度。同学们由于特殊情况晚出,晚归应配合宿管老师或门岗登记,凡登记时虚报姓名、专业、班级、寝室,弄虚作假者,经查实后严肃处理。
3、对违反本规定经常晚出、晚归并屡教不改的学生,一学期违反本规定晚出或者晚归1次者,由学部教育谈话并给予口头警告;累计2次者,予以全校通报批评;累计达3次者取消住宿资格。
对使用违规电器,宿舍内饮酒的,晚出、晚归现象严重的班级、宿舍,除做出检讨外同时取消该寝室同学的评奖、评优资格。
三、其他方面
1.学生在寝室期间,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聚会,禁止在宿舍内饮酒,唱歌,喧哗等,违者一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。
2. 不得在微博账号、QQ空间、微信朋友圈等平台编造、散布谣言,甚至制造恐慌情绪,传播诈骗信息,谋取钱财。在突发事件或舆论面前,希望同学们用智慧去辨别真伪。在真相与谣言并存的信息时代,做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的当代大学生,传递善意,传递善举,人人有责。
学工部、教学服务部
2017年2月24日